亿龙地产九号公馆电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霸州市益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霸州市益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霸州市益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项目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分包编号、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见附件1
2.2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2.3招标项目一览表:详见材料清单及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竣工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具备同类项目服务业绩。
3.2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质要求:
具备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公开通报批评。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相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5安全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强制性标准,满足实际建设工程相关材料物资质量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1本次实行出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4日间购买招标文件。
4.1.2标书出售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四层-咨询部)
4.2招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按包销售,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标书售价:200元。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纸质开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二层会议室。
5.2 开标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二层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保证金要求: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形式与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j9国际站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楼
邮 编:100070
联系人:齐百乐
电 话:010-52262193 (010-52262199周末)
传 真:010-52262125
电子邮箱:qibaile@heesc.com
帐户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 号:0200296419200076050
特别声明: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